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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资讯  
信息背景下黔东南音乐类非遗的保护策略研究
发布者:《当代音乐》编辑部  发布时间:2022/11/4


肖育军     

[摘要]本文从黔东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内涵出发,针对其保护传承的现实意义和潜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了开展音乐非遗文化保护的主要方向,最后基于信息化发展视角,提出了完善的保护措施和发展路径,为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提供支持。

[关键词]信息化;黔东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基金项目]贵州省省级重点支持学科“音乐学”(黔学位合字ZDXK[2016]15号);贵州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项目资助(黔教函[2019]630号)。

[作者简介]肖育军(1963—),男,凯里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教授;肖箫(1996—),女,凯里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凯里556011)

 

当前,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推动了时尚流行音乐的兴起,并且通过各种媒介渠道渗透到大众的音乐生活中,使得地域少数民族音乐逐渐边缘化。黔东南音乐类非遗文化作为代表性的民族音乐形态,亟需探索科学的发展路径,促进其持续地传承弘扬。

 

一、黔东南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文化内涵

(一)民俗内涵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自于劳动人民的生活实际,与民俗文化节日等具有紧密关系,既反映出普通百姓的真实生活情境,也充分表达了他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望与憧憬,具有深厚的民俗意义。作为民间音乐的演化形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包括民间创作、民间流传的原生性音乐,也包括最初源自民间,之后经过文人学者改编加工的衍生性音乐。在黔东南地区,各种民俗文化活动与音乐类非遗的相伴相生、相互融合,造就出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如黔东南地区每年都会举行赛龙舟比赛,为了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人们通常会在比赛时演唱当地特有的民俗歌曲“龙船歌”,比赛前的歌曲节奏明快放松,比赛过程中的歌曲风格热烈激情、饱满奔放,以为参赛者助力。除了节日性风俗之外,当地特色音乐也会出现在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中。比如,老人们饮酒时会歌唱一些历史故事、英雄事迹、人物传说等,作为祝酒歌。这些歌曲风格往往庄重严肃,通过反复吟唱一个乐句,来表达内心情感。[1]

(二)文学内涵

自古以来,音乐与文学就是相伴相生、相互融合的。从上古时期的诗乐舞到汉魏乐府,再到之后的拟乐府、新乐府,以及词曲、戏曲,都反映了音乐与文学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微妙反应。同样,地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与文学艺术发生了妙不可言的交集与融合,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经典的音乐作品,对于地域文学特色和文化内涵具有良好的传承意义。在黔东南地区,与文学相关的音乐类非遗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充分体现了黔东南人民的文化底蕴和文学意境。

(三)精神内涵

黔东南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苗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经验总结,也是苗族人民借以抒发情感、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与途径,充分体现了苗族人民的精神理念和思想价值观。比如,《诗推老人磨折百姓之歌》通过悲凉低沉的曲调,生动描述了贵州威宁地区土目诗推老人对于苗族人民的残酷剥削,但也从侧面体现出苗族人民不甘屈服、英勇抗争的精神品质。歌谣《爬山涉水》以苗族向贵州迁徙为背景,描写了苗族人民与沿途恶劣的自然环境、地形条件等艰难斗争的历程,体现出苗族人民不畏艰险、克服困难、勇于斗争的顽强精神。[2]总之,音乐类非遗004项目作为黔东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重点领域,承载着贵州地区苗族人民的精神意志、民族情感、思想理念,是凝聚地域文化精神的重要路径,具有重要的传承与保护价值。

 

二、黔东南音乐类非遗保护的价值意蕴

(一)凝聚民族精神力量,增强我国的文化竞争力

文化是精神力量的有效载体,通过塑造人、激励人而创造物质成果,形成巨大的物质力量,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深刻影响。而音乐类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民族思想理念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延续民族根脉、实现民族文化复兴意义重大。加强黔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文化传承,不仅能够充分调动当代人民对于地域文化的深刻认同,凝聚起良好的地方精神力量,也能够转化为强大的民族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使得人们充分认识到民族文化的深厚魅力,增强各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汇聚起强大的民族向心力与凝聚力,为支撑我国文化建设与民族复兴提供强大动力。[3]从国际角度来看,随着文化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竞争已经不仅限于经济、军事等层面,更渗透在隐性的文化竞争层面。面对西方国家日益强烈的文化渗透与和平演变,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自身的文化竞争实力,推动传统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而地域音乐文化的遗产保护与传承创新是实现这一远大目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件。

(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从总体来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平衡我国发展矛盾、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问题。而地域民族音乐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记录着整个黔东南地区的历史文化发展历程,而且反映出各个时期我国传统音乐的流行元素。人们在欣赏这些民族音乐的过程中,可以深入了解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多元美学,增强自身的音乐素养,也能够间接了解到各个朝代的历史文化,使得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一定满足。同时,文化对于人的精神世界也有一定的熏陶作用。黔西南地区优秀的音乐作品能够对人们的思想价值观提供一定启发与引导,促进人们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建立起科学的人生价值观,实现健全人格的养成,产生良好的教育价值。[4]

(三)带动黔西南地区产业升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近年来,在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文化产业作为轻资产性产业模式,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同时,对于地域经济增长具有良好的带动作用,逐渐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长期以来,黔东南地区由于环境恶劣、交通闭塞,很难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力保护与传承,不仅能够促进当地文化资源的合理保护,也为黔东南地区带来潜在的发展机遇。[5]一方面,凭借其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前来参观,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大量非遗方面的专家学者前来实地考察,挖掘出更多丰富的地域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另一方面,苗族特有的乐器也可以构建起新的产业形态,通过制作、销售特色乐器,形成经济产业链。此外,地方特色民宿、美食以及音乐教育都有可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黔东南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潜在问题

(一)传播理念不合理,传承与保护失衡

正确的音乐传播理念是推动音乐类非遗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有效保障。通过梳理当前黔东南地区音乐传承工作,可以发现人们在传播理念上陷入误区,导致最终的传播成效不佳,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一方面,将传播等同于复制。在现代流行音乐的强烈冲击下,要想使本就关注度不高的民族音乐传播发展,必须在保留原有文化内涵前提下,进行现代化改造,融入一些流行元素,使其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音乐。但是黔东南地区的音乐类非遗文化传播仅是进行简单的复杂搬运,将其生搬硬套在现代传播载体中,无法有效获得大众的关注。比如,一些地区的旅游景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将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乡土气息的少数民族歌曲搬上舞台,对其进行随意改编,使得音乐作品失去了原有韵味,将非遗文化传承演化为鄙俗的商业演出。[6]

(二)传承人断层,缺乏专业性音乐保护人才

源自民间的黔东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通过原始的师徒制、亲子式传承机制实现延续。[7]因此,对于受众面不广的民族音乐来说,传承人的持续接力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但严峻的现实是,年老一代与年轻一代传承人之间已经发生明显断层,音乐非遗文化后继乏人。黔东南音乐类非遗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甚至过了花甲之年。他们已经无法再持续投入充足的时间精力来保护传承当代的音乐文化,而年轻一代受到流行音乐和商业娱乐音乐的冲击,不愿静下心来研究这些民族传统音乐,导致传承危机日益严重。

(三)传播渠道单一,传播范围有限

在大众传播深入发展,现代网络媒介广泛渗透的时代下,黔东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由于地处偏远、交通闭塞,仍然保留着较为原生态的音乐遗产。但是在现代流动音乐的冲击下,黔东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播路径和传播形式上存在较大困难,其优美的音乐作品无法传播到更广阔的范围。一方面,民间自然化传播。黔东南少数005肖育军肖箫:信息背景下黔东南音乐类非遗的保护策略研究民族音乐文化在地域生态环境中产生,并通过节日互动、生产生活、祭祀庆典等途径进行自然化传播,将地域特色音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随着时代变迁、社会转型,原有的民俗活动日渐减少,少数民族音乐的生存土壤逐渐缺乏,在传播传承上也日渐乏力。[8]另一方面,口传心授式传播。长期以来,音乐类非遗文化传承主要依靠单一化的师徒制,来实现非遗保存与流传。在数字音乐、网络音乐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口传心授方式已经无法适应音乐传播的趋势,也无法满足人们对于音乐欣赏的多元化需求,传播效果有限。

 

四、黔东南音乐类非遗保护的有效路径

(一)遵循音乐类非遗传承规律,构建科学的保护机制

黔东南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文化资源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意义重大。因此,当地政府应当予以充分重视,既要出台相应的保护制度规范,通过普查、立法等手段来推动音乐非遗项目的完善推进,也要加强政策鼓励,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调动专家学者、新媒体人等多元主体,深入参与到音乐非遗保护中,形成良好的传承保护环境。与此同时,注重传播内容的艺术加工。随着观众文化需求不断提升,音乐类非遗文化传承应当在保持原有“活态”的基础上,结合音乐传承规律,融入一些现代化元素,使其以焕然一新的面貌重新吸引公众,展现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

(二)加强信息化保护与传承人才队伍建设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需要高效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也要培养兼具音乐文化知识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壮大音乐非遗保护传承人才队伍。为此,黔东南音乐非遗传承可以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渠道,构建完善的非遗音乐教育教学机制,专业化培养少数民族音乐非遗传承人。一方面,既要加强学生对地域文化和音乐背景知识的了解与学习,从音乐的起源、发展到其中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都要进行全面讲述,以帮助学生准确把握少数民族音乐的“活态”,实现原真性传承。另一方面,开展数字化音乐技术教学,提高学生的音乐采集技术应用和音乐媒介传播素养,使得学生掌握科学的数字化音乐保护技术,创新音乐非遗传播形式。[9]

(三)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宽音乐传播渠道

与传统媒介形式相比,新媒体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在短时间内实现大范围、多元化的传播扩散,有效打破了以往的传播主体限制,具有一定的大众性和互动性。在开展黔东南音乐类非遗文化传承过程中,可以深入挖掘新媒体平台传播价值,依托其新颖的传播形式与传播载体,将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与艺术内涵的少数民族音乐进行创新传播。比如,建立黔东南音乐类非遗文化数字信息资源系统和网络档案,再依托于现代化信息技术,将传统的曲艺音乐与舞蹈动作整合为丰富的音乐视频或音乐动画,并借助于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真实还原传统民族音乐的视听美感。[10]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时代浪潮下,黔东南音乐类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统一原则,既要做好音乐的原生态保护和活态化保存,也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结合大众的文化需求,在尊重其文化内涵基础上进行现代化创新,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活力,推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播。

 

注释:

[1]夏家铭.地方性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由跨界融合合唱剧《天鹅琴》引发相关思考[J].艺术品鉴,2020(30):189—190.

[2]彭凯.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保护——以《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切入点[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6(05):108—113.

[3]许昊,柳集文.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与整合传播——基于湖南岳阳洞庭渔歌的考察[J].新媒体研究,2020(07):121—124.

[4]程晓薇.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工匠精神[D].南京师范大学,2017.

[5]陈炜,刘宵.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06):60—65.

[6]李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传承的瓶颈问题研究——以云南壮族《坡芽歌书》为例[J].内蒙古电大学刊,2021(01):109—112.

[7]熊毅.关于黔东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的探讨[J].黄河之声,2019(19):16,19.

[8]王娅蕊.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当下的推介、宣传与保护——以九届智化寺音乐文化节的组织、策划工作为例[J].艺术评论,2019(07):110—119.

[9]程敏.皖北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机制研究——以五河民歌为例[J].戏剧之家,2018(16):220,222.

[10]张效恩.谈数字媒体视阈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亳州二夹弦”为例[J].铜仁学院学报,2017(08):1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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